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南工发〔2021〕59号)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连续两学期内未获得本专业年级应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8学分者,给予留(降)级处理;从第三学期开始,未获得本专业年级应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2学分者,给予退学淘汰处理,达到退学条件且未欠缴学费者,可给予一次降级试读机会。
经学生本人核对,学院复核,拟对邱* 杰等4名同学作出以下处理:
① 邱* 杰,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3班学生,学号2021102180。该生在2022-2023-2学期初课程补考后,经合并计算2021-2022-2、2022-2023-1学期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18.5学分。给予邱* 杰留(降)级处理。
② 陈* 睿,20通信工程03班学生,学号2017101625。该生在2022-2023-2学期初课程补考后,经合并计算未获得本专业年级应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46.5学分。且该同学已在2021-2022-2学期进行了降级试读,截至2022-2023-2学期试读期已结束。给予陈* 睿退学处理。
③ 权* 刚,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2班学生,学号2016102118。该生在2022-2023-2学期初课程补考后,经合并计算未获得本专业应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46.7学分。且该同学已在2021-2022-2学期进行了降级试读,截至2022-2023-2学期试读期已结束。给予权* 刚退学处理。
④ 赵* 菠,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2班学生,学号2020101967。该同学在2022-2023-2学期初课程补考后,经合并计算未获得本专业应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3.5学分。赵* 菠同学达到退学条件,但未欠缴学费。给予赵* 菠降级试读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3年4月11日----13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话:0791--88126661
教务办公室:信工楼A219
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