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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人才招聘公告
2022-03-22 02:50  

一、南昌工程学院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军旗升起的地方”——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学校拥有瑶湖和彭家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46.9亩,校舍建筑面积69.4万平方米,另外在金溪县建有面积达1000亩的科教基地。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9月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学校拥有水利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土木水利、林业、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工商管理、应用统计、出版、艺术、翻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1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教授20人,副教授32人,博士30人,在读博士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享受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拥有赣鄱英才555领军人才、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人才16人次。

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5个本科专业。建有21个校外、4个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现有江西省水信息协同感知与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南昌市水信息智能感知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南昌市大数据与计算智能重点实验室、协同感知与先进计算技术校级研究所等科研平台。“计算机应用技术”是江西省高校“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学科。智能信息处理团队入选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

近年来,共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2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3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81篇,1篇学术论文在Science上发表,4篇论文入选ESI热点及1篇ESI1%高被引论文;获江西省自然科学二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等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各类科研成果30余项。

三、招聘岗位、条件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学历/学位

需求人数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研究生/博士

3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偏计算智能方向)

研究生/博士

1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偏GIS方向)

研究生/博士

1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

研究生/博士

2

工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号与信息处理

研究生/博士

4

工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研究生/博士

3

工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研究生/博士

2

合计

16

四、引进类别

(一)高端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

(二)领军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有二年及以上担任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博士后研修经历。

2.科研成果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1)具有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重点研发子课题(专项)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以上项目经历。

(2)获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国防科学技术奖、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中国专利奖(银奖及以上),省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学会协会奖、社会奖(国徽章)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3)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A1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际发明专利A级1项或国家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或获省级以上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或良种3项及以上或获产品类成果3项及以上,且通过许可或转让方式进行转化,单项转化到账金额50万元及以上。

以上专利、论文等级别为学校认定级别。

(三)紧缺学科博士。紧缺学科:水利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方向)。

(四)业绩突出青年博士。年龄35周岁以下,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基本条件: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

2.获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国防科学技术奖、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中国专利奖(银奖及以上),省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学会协会奖、社会奖(国徽章)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3.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以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B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B1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以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1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际发明专利A级1项或国家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

5.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际发明专利A级或国家发明专利或获省级以上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或良种或获产品类成果,且通过许可或转让方式进行转化,单项转化到账金额30万元及以上。

以上专利、论文等级别为学校认定级别。

(五)博士。国内外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

(六)科研团队引进。

五、引进政策

项目

类别

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配偶政策

其他待遇

备注

领军人才(Ⅰ类)

200万

1000万

1.领军人才Ⅰ类、Ⅱ类人才的配偶按照《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符合安置政策的领军人才配偶,不在公务员、事业编制、国有企业正式岗位工作,且不由学校安排工作的,学校对其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累计发放6年。

2.配偶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且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政策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3.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可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

4.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在校内编制外聘用岗位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2.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3.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面议

领军人才(Ⅱ类)

100万

100-200万

底薪60万元/年起

领军人才(Ⅲ类)

50万

60-100万

底薪40万元/年起

领军人才(Ⅳ类)

40万

30-50万

底薪30万元/年起

海归博士/博士后/业绩突出博士/紧缺学科博士/省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博士

40万

文科6-8万

理科8-10万

工科10-12万

底薪20万元/年起

博士

35万

文科4-6万

理科6-8万

工科8-10万


科研团队引进

面议


相关说明:

1.南昌“人才十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才基金不包括该政策补助,需自行申领(网站:https://www.ncrcw.com.cn/ngwc/,下载APP申请提交即可)。

2.科研团队引进。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给予特别支持。团队科研费用整体核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相对就高执行。

3.服务期。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

4.人才基金、科研启动费发放方式。“人才基金”采取一次性发放与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相结合的方式,领军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20万元,其他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10万元,余下部分根据考核分年度发放或给予预借购房;科研启动费采取项目申报、专家论证的方式进行。

5.年薪制人员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来校面试考察人员住宿由学校安排,给予报销一趟考察往返交通费。

7.夫妻双方为博士,一方非按“人才引进”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发放”部分人才基金,科研启动费学位津贴、内聘副教授待遇等按相应类别同等享受。

8.以上所列人才基金、学位津贴、年薪等引进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9.引进后学校配租人才公寓(两室一厅)一套。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文件名以“姓名+学位+学校+专业+应聘学院”命名)等方式。电子邮件请以WORD文档为附件发送至学院邮箱。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所有已获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院长:0791-88126660

     陈老师:0791-82080251/15979031597

     Email:nitdcst@163.com

学校主页:www.nit.edu.cn

学院主页:https://computer.nit.edu.cn/

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电子信息楼A217办公室(瑶湖校区)

邮编:330099

七、考核

考核分面试、试讲,定期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

2.体检有关安排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九、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试用,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待遇

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十、相关表格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人才应聘报名表

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人员引进考核审批表

附件4:南昌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拟考核人员汇总表

附件5:政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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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南昌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拟考核人员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政审函.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人才应聘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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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人员引进考核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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