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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修订)
2024-11-20 14:46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教育与成才发展中的指导作用,促进班主任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及时落实学生各项日常工作,经常性开展班主任工作交流和总结,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南工学字〔2019〕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经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各班班主任,视情况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

二、会议时间

班主任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二中午进行,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

三、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学习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落实学校领导相关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3.检查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情况;

4.研讨交流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5.研究解决其他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要在会前向学院党委副书记请假,会议的出勤情况纳入班主任考核。

2.班主任工作例会要有到会人员签名,各班主任需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纳入班主任考核。

3.由学院负责班主任工作的辅导员做好会议记录,请假未能参会的班主任需及时查看学习会议记录。

4. 每位辅导员要结合负责的工作,传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有关工作和交流经验做法等。

5. 本制度由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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