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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办法
2011-06-24 15:42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校党委、行政关于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稳定,经信息工程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部门和校党政文件、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利因素和突出问题为重点,对可能发生的影响学校稳定的突发事件制定处理方案,做到有矩可行、处事不乱。

二、管理内容

1、在广大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校规校纪,切实提高学生的法纪和安全意识。

2、建立学生安全稳定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处理和消除影响学校稳定的问题和因素。

3、对学生工作人员(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进行安全稳定工作培训,让他们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了解安全情况、懂得如何处理。

4、认真采取具体措施,落实学校关于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和预案。

三、管理办法

1、发生学生在校内集会、游行、张贴大小字报等政治事件的处理办法

    学院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保卫处、学工处和校主管领导报告。开展疏导工作,配合学校对事件展开调查和处理。

2、发生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处理办法

(1)一般轻微打架斗殴事件: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立即前往制止并配合保卫处调查处理,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学工处报告有关情况。

(2)重大群体打架斗殴事件: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领导要立即到达案发现场,制止并配合保卫处调查处理,及时向学工处和校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3、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处理办法

    事发后立即将受伤害学生送往校内(或校外)医院治疗,并向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报告。伤害严重者应立即向学院领导和学工处、校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其家长来校处理善后有关事项。

4、发生学生财产被盗事件的处理办法

    学生发现被盗后,要保护好案发现场,立即向保卫处报案,并协助保卫处工作人员开展侦查工作。及时向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报告情况,重大被盗事件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学工处和校主管领导报告。

5、发生学生其它安全事件的处理办法

    班主任、学生辅导员要立即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及保卫处等有关部门报告,较重大事件应向校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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