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团委、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学干部的素质,经学院团委会和学生会研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每个团学干部每学期基本分为100分,按量化考核情况(奖励或处罚)给予加分或扣分,每月在团学工作例会上公布一次成绩。年终考核成绩作为综合测评加分的参考依据。
二、以下情形获得奖励加分:
1、上报创新性的特色活动加4分。
2、能积极向主席团提出合理建议者加2分。
3、出满勤者加2分。
4、荣获奖学金加2分。
5、年终考核成绩最高的前三名授予“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颁发证书。
6、年终考核成绩优秀者将在党员发展、提拔干部中优先考虑。
三、以下情形给予扣分:
1、签到、例会、值班、各种活动无故缺勤减 3分/次,迟到减 2分/次,早退减2分/次, 病假减 1分/次,事假减1.5分/次(工作安排除外),值班调班减2分/次(因上课调整不减)。
2、各类工作(活动)计划、总结没有按规定时间上交后补交减2分/次、没有上交减3分/次。
3、会议讨论不发言者减1分/次,违反会议纪律减2分/次,会议记录不详实减3分/次。
4、公共场合不注重仪表(校徽、工作证佩戴方式不对)减2分/次,朋友交往行为不得体减5分/次(以意见箱检举调查核实为准),吸烟减5分/次。
5、学习成绩不及格减3分/门 。
6、擅自使用打印、复印减3分/次。
7、不及时汇报、更改自己的联系方式减2分/次。
8、未能按时、按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者酌情扣分。
9、因个人原因拖延或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后果者酌情扣分。
10、累计减分达10分者,给与通报批评处理。
11、累计减分达15分者,给与免职处理。
12、对有虚报、假报经费帐目等不廉洁自律行为者,无论数额大小,给予撤职处理,并按校规校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3、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予撤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