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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范围清单》的通知
2023-12-22 14:06  

学院各党支部、教研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工作,明确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提升议事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南昌工程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南昌工程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南昌工程学院二级党委(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范围清单》文件精神,制定《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范围清单》,并经2023年12月21日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范围清单》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范围清单

会议

类别

                                               议事决策范围

党委

会议

讨论

决定的事项

(一)党的建设的事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

2.落实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3.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举措、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重要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5.党内表彰、奖励,上级党组织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6.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重要事项;

7.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干部队伍建设的事项

1.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工作的有关事项;推选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等重要事项;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所属教研室、实验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调整,研究做好本单位科级干部人选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

3.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制定修订学院教育教学评估督导组、教授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负责人推选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4.配合学校党委完成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班主任配备、管理等重要事项。

(三)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的重要事项。

(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等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六)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各类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八)其他需要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党委

会议

先行

政治

把关

再由

党政

联席

会议

决定的事项

(一)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

(二)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以及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

(三)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

(四)教育教学评估督导组、教授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

(五)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

(六)教师引进、培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七)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

(八)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由党委会议先行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党政

联席

会议

讨论

决定的

事项

(一)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

2.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

3.学院所属教研室、实验室等机构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

4.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审定和执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接受大额捐赠等重要事项;

5.大型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等重要事项;

6.办学空间、设备设施等办学资源配置,重要资产处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等重要事项;

7.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要事项;

8.各类行政审批及后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9.维护安全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要事项。

(二)事关教师队伍建设的事项

1.教师引进、培养,教学团队建设,教师兼职、访学、进修、参加各类组织和参与学术交流、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2.教职员工的聘用、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薪酬分配中的重要事项;

3.人才工作规划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人才计划人选推荐申报中的重要事项;

4.教职员工违规、违纪惩处等重要事项。

(三)事关学生培养的事项

1.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学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培养项目的设立和终止等重要事项;

2.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等重要事项;

3.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就业、奖惩、困难学生帮扶,研究生导师遴选等重要事项。

四)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 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奖励中的重要事项。

(五)开展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事项。

(六)教育教学评估督导组、教授委员会和其他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选任等重要事项。

(七)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重要事项。

(八)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党委

会议

形成

决议

并提请党政

联席

会议

研究

落实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事项。

(三)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事项。

(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党委提名的学院所属教研室等机构单位负责人建议任免人选进行审议,作出决议。

(六)其他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共同研究落实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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