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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例会制度
2011-06-24 15:40  

    为了及时学习、贯彻、研究和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学校对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

1、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可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

2、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

    每两周召开一次,从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5月期间(寒假除外)。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和研究国家、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政策、制度和规定。

2、传达、学习和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毕业生就业会议的精神。

3、研究各专业就业前景、就业形势,提出学科、专业及知识结构调整计划。

4、研究制定学院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和计划。

5、分析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6、了解毕业生思想状况和就业情况,做好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7、总结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今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四、会议的要求:

1、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2、实行会议考勤,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会前向组长请假。

3、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整理和保管会议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4、由组长负责落实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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