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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团学干部考评办法
2011-06-24 15:0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团委、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学干部的素质,经学院团委会和学生会研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每个团学干部每学期基本分为100分,按量化考核情况(奖励或处罚)给予加分或扣分,每月在团学工作例会上公布一次成绩。年终考核成绩作为综合测评加分的参考依据。

二、以下情形获得奖励加分:

1、上报创新性的特色活动加4分。

2、能积极向主席团提出合理建议者加2分。

3、出满勤者加2分。

4、荣获奖学金加2分。

5、年终考核成绩最高的前三名授予“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颁发证书。

6、年终考核成绩优秀者将在党员发展、提拔干部中优先考虑。

三、以下情形给予扣分:

1、签到、例会、值班、各种活动无故缺勤减 3/次,迟到减 2/次,早退减2/次, 病假减 1/次,事假减1.5/次(工作安排除外),值班调班减2/次(因上课调整不减)。

2、各类工作(活动)计划、总结没有按规定时间上交后补交减2/次、没有上交减3/次。

3、会议讨论不发言者减1/次,违反会议纪律减2/次,会议记录不详实减3/次。

4、公共场合不注重仪表(校徽、工作证佩戴方式不对)减2/次,朋友交往行为不得体减5/次(以意见箱检举调查核实为准),吸烟减5/次。

5、学习成绩不及格减3/  

6、擅自使用打印、复印减3/次。

7、不及时汇报、更改自己的联系方式减2/次。

8未能按时、按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者酌情扣分。

9因个人原因拖延或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后果者酌情扣分。

10累计减分达10分者,给与通报批评处理。

11、累计减分达15分者,给与免职处理。

12对有虚报、假报经费帐目等不廉洁自律行为者,无论数额大小,给予撤职处理,并按校规校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3、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予撤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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